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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:规范行政执法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

2020-2-29 10:45:48      点击:

近日,交通运输部印发《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深入学习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,越要坚持依法防控,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。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用航空局、国家邮政局要参照《通知》有关要求,结合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。


《通知》指出,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“先行官”,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。要坚持依法行政,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依法应对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。不麻痹、不侥幸、不松劲,确保维护道路航道通畅、运输秩序平稳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。


《通知》强调,要以保畅通、保运输、保安全、保重点、保服务为目标,坚决防止和杜绝不作为、乱作为、粗暴执法等行为。在执法工作中推动落实好“一断三不断”“三不一优先”等要求,将执法关口前移,重点加强对客运、货运场站和港口码头以及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,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。抓好执法工作,助力打通“大动脉”、畅通“微循环”,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高效。


对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、需要采取防疫应急措施的人员和交通工具,要及时移交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。对擅自设卡、拦截、断路、暂停港口作业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。


《通知》要求,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,对疫情防控执法工作中违法违规、失职渎职等行为,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。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关心关怀,科学合理做好执法执勤工作安排,保障一线执法人员合理休息时间和及时轮换,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、提供必要的执勤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。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,要给予表彰奖励。